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推进我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绍兴市十二五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绍政办发〔2012〕2号),提出了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现省水利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对2012年度分解任务进行了调整,涉及我市调整指标为: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2万亩,1-10万方山塘整治210座,农田渠道改造长度650公里(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沟30公里)。现将各项建设任务指标调整分解下达给你们,指标任务将作为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粮食生产安全等省级有关考核依据,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指标任务。
附件:1.绍兴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2012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表
2.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2012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