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二五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全面掌握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动态,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统计汇报工作和我市2012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考核预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统计系统(尤其表四: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统计表),做好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统计汇报工作。
1.农田水利信息统计系统数据将作为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粮食安全责任制三大考核依据,各县市区在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三大考核指标任务,统一口径,及时准确上报至农田水利信息统计系统。
2.请统计人员明确统计范围与口径,认真负责地做好统计工作,做好不漏报、不错报。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分管领导要对上报数据严格把关,切实担负领导责任。避免去年粮食安全责任制因口径不统一而考核扣分的情况。去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涉及水利的两项指标任务:新增旱涝保收面积、扩大灌溉面积,我市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除了嵊州市,其他各县市区均因验收数据与农建系统上报数据不统一,导致考核扣分。今年请职能科室和农建统计人员做好数据对接,统一口径,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各地要及时报送反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动态的简报和冬春修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总结。简报重点反映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冬春修期间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上报1篇报道。请各县(市、区)于2013年4月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冬春修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二、为更好完成2012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考核工作,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农田水利标准化考核预报表,做到提前预报,统筹上报,为本年度剩下的2个月月报提供保障,及时反映年度完成任务数。并将表格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盖章)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我局。
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85152071;传真:85163595;
电子邮箱:sx85152071@163.com
附件电子表格请前往绍兴水利网(www.bjtbwm.com)公告栏下载。
附件:1.绍兴市2012年度涉及农村水利的三大考核任务和各县市区1-10月累计完成情况表
2.绍兴市2012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考核预报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