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农林水利局、马山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11年市本级、越城区粮食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收悉。2011年12月28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设计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
工程建设范围为越城区东湖镇、皋埠镇、鉴湖镇等三个乡镇,分别涉及大皋埠村、小皋埠村,新桥村、吼山村,坡塘村等五个行政村。市本级马山镇,涉及马山镇、永兴村、绿岛蔬菜科技示范园等三处。总改造面积约 4409 亩。
二、工程建设标准
同意按照绍兴平原排涝标准20年一遇三天雨量254mm四天排出,灌溉保证率达到9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70%,骨干灌排渠系、机耕路桥、农电设备配套率达100%,工程建设完好率达90%等标准设计。
三、工程布局及建设内容
同意各粮食功能区建筑物总体布局。
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机耕路、机埠、机耕桥、改造电网、渠系建筑物、河道砌砍、河道清淤。
四、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总投资概算1679.41万元。
五、其他
项目应严格按照《《绍兴市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按要求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到位,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项目建成后,根据工程运行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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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水利〔2012〕4号关于对2011年市本级、越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