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农林水利局、财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开发区、镜湖新区、滨海新城管委会:
根据市财政局《绍兴市区村级河道清淤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农〔2012〕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中旬对市区2012年度村级河道清淤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单位应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等准备工作,现场由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后,按照一个乡镇抽查2~3个村级河道清淤项目的原则确定。
二、考核组组成
考核组由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派员组成。
三、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将联系人名单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85152815
绍兴市水利局
2012年12月4日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2〕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