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
按照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农业农村若干配套政策》(绍市委办发〔2013〕66号)及《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建设和资金管理细则》(绍市水利〔2011〕147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2013年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市级补助项目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单位
考核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
二、考核内容
对要求列入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市级资金补助的项目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财政局印发的《绍兴市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细则》(2011年11月11日)执行。
三、考核形式
在各区、县(市)推荐的基础上,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后,提出考核意见。
四、考核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水利局。
五、考核资料
项目市级补助工程资料,包括计划文件、项目建设资料、验收资料等;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12月19日 新昌县、嵊州市
2013年12月20日 上虞区、柯桥区
2013年12月21日 诸暨市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请各区、县(市)抓紧安排落实,尽早上报县级水利与财政局联合文件,以便市级补助资金及时下达。
绍兴市水利局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