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绍市安委办〔2013〕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各单位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和市安委办的要求,立即组织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认真部署,确保大排查全覆盖。尤其是对水利在建工地、特种设备、水利旅游、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要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