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水电)局: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10号)文件精神,2011年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建设和资金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2012年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单位
考核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
二、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对本年度饮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参照《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绍政办发〔2005〕132号)执行;
2、项目补助考核:对要求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财政局印发的《绍兴市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细则》(2011年11月11日)执行。
三、考核形式
在各县(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在听取汇报、审核材料,现场检查后,提出考核意见,并考核评分。对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考核组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到现场检查后,再提出考核意见。
四、考核参加单位
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水利局。
五、考核资料
1、2012年度考核总结资料,包括年度计划、总结、项目建设资料、各项制度等;
2、项目补助工程资料,包括计划、项目建设资料、验收资料等;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2月25日 新昌县
2月26日 嵊州市
2月27日 上虞市
2月28日 诸暨市
3月01日 绍兴县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将考核自评等材料(合订装)于2013年2月25日前上报我局农村水利站。
附件:1.绍兴市2012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表
2.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绩效考核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13年2月16日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