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水利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09-2012年度连续四年考核优秀的孙炎松同志、2009-2011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赵玲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根据《关于授予叶晓伟等100名同志“浙江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称号的决定》(浙组〔2011〕68号),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被授予“浙江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称号的周国卫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局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水利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党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