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旅游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河道保洁管理,根据《绍兴市区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3〕99号)明确意见,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各有关责任单位应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落实公开招标;越城区、市直开发区应以镇(街道)以上为单位组织招标;招标前标底需经市水利、市财政联合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绍兴市区河道保洁招标标底审核表
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1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