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政府政府投资项目行风监督办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市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现将运用LBS管理系统对市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和方式
绍兴市水利局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市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现场的考核监督,项目法人具体负责考核的实施管理。考核运用LBS管理系统,依托手机载体,通过身份证信息采集,采取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且间隔时间不少于4小时)定位人员人脸识别及位置信息上报,并按月统计分析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信息,实现动态考核。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凡在越城区(含市属各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工程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考核范围(工程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参照执行)。纳入到岗到位考核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三、工作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建立施工现场相关考勤制度,负责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和请假的监管工作,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考勤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制定和完善相关考勤制度,对到岗到位情况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2. 各项目法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纳入考核范围的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动态考核。相关人员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最低要求,招标文件无明确的按不低于80%考核,且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缺岗,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缺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到位率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最低要求。(月现场出勤率是指:相关岗位人员月实际出勤天数与月总天数之比,春节放假天数相应扣除)。
3.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填写《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申报表》(附件一),携带考核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信息管理运营商(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办理LBS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等相关手续,录入后三日内由项目法人将申报表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4. 在工程施工期间,到岗到位考核的时段为上午9:00至下午4:00 (时间间隔不少于4小时)。
5. 到岗到位考核期间,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中需进行变更的,应按照《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以及人员变更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并填写《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人员变更申报表》(附件二),到信息管理运营商(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录入变更信息,同时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6. 工程完工后(或因故暂停),建设单位填写《终止(暂停)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申请表》(附件三),通知信息管理运营商(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在协议书约定的工作日内办结终止(暂停)服务手续。
7. 各建设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管理,对两次以上不参与考核或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施工现场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约谈;对三次以上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除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约谈外,应记入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对屡不到岗,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或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未纳入考核或考核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申报和各类评优评奖参评资格。
8.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按项目每月进行统计,并将纳入企业和人员的信用管理。
附件:1.《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申报表》
2.《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人员变更申报表》
3.《终止(暂停)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考勤申请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