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浙水安办〔2014〕2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3〕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作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是水利工程施工重点时段,年末岁初,天干物燥,也是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坚决防止思想松懈,深刻吸取温岭“1.14”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和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切实抓好当前及今冬明春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全系统开展自查,要按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明重点、零容忍、强监督、硬问责,全面检查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三、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重要管线工程专项排查等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对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
四、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和水利部要求的三项活动工作要求。水利厅安委会和我局将于1月下旬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到各区、县(市)进行暗查暗访工作。
五、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有关专项行动工作,请各区、县(市)局于2月开始在每旬开始的前二天将管线工程安全排查和今冬明春安全大检查工作报表、3月20日前工作总结报我局建设安监处。
联系人:张寅,联系电话:0575-85730790
邮箱:zhang1002yin@126.com
附件:1.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