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视力保护色:
关于转发浙水安办〔2014〕2号等文件的通知
 
绍市水利〔2014〕16号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浙水安办〔2014〕2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3〕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作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是水利工程施工重点时段,年末岁初,天干物燥,也是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坚决防止思想松懈,深刻吸取温岭“1.14”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和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切实抓好当前及今冬明春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全系统开展自查,要按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明重点、零容忍、强监督、硬问责,全面检查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三、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重要管线工程专项排查等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对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

  四、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和水利部要求的三项活动工作要求。水利厅安委会和我局将于1月下旬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到各区、县(市)进行暗查暗访工作。

  五、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有关专项行动工作,请各区、县(市)局于2月开始在每旬开始的前二天将管线工程安全排查和今冬明春安全大检查工作报表、3月20日前工作总结报我局建设安监处。

  联系人:张寅,联系电话:0575-85730790

  邮箱:zhang1002yin@126.com

  附件:1.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月17日

 
最新信息
·我市鱼渎江下穿萧甬铁路扩建工程--104...
·诸暨市“清障拔钉”保障高湖蓄滞洪区项目建...
·柯桥区启动全水域“天网”督查专项行动
·【绍兴日报】涉渔刑事案再创新高
·省农水局调研我市农村供水工作
·我局小水电处赴衢州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对...
·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水文勘测技工技能培训
·徐国牛调研新昌光唇鱼和鲟鱼产业发展
·新昌:“三步曲”帮助农村电站走出困境
·张宪疆专题调研区、县(市)水利工作
·柯桥区:强化督查检查,助力中心工作
·新昌: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冒酷暑快建设
·林军考察衢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我局组织召开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半年度工作...
·市水政渔业执法局凌晨突击执法 严厉打击非...
·柯桥区剿劣战“唤回”水清波碧
·上虞区召开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国家水利部稽察...
·我局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我局召开201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集中...
·我局召开201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集中...
更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