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高新区农发局:
按照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绍兴市农业农村工作财政配套资金的安排意见》(绍市委办传〔2014〕103号)精神,我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水利〔2014〕151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将对2014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单位
考核组由市水利局牵头,邀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等单位参加。
二、考核内容
对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计划情况及长效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财政局印发的《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水利〔2014〕151号)执行。
三、考核形式
在各区、县(市)总结的基础上,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后,提出考核意见并打分。
四、考核参加单位
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水利局。
五、考核资料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料,包括计划文件、项目建设资料、验收资料及长效管理有关资料等;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初步定在2015年1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请各区、县(市)、市本级抓紧安排落实,尽早上报申请报告、总结材料、自评表,以便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及时下达。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