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4〕7号)及省市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就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打造和谐水利为目标,以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载体,全力做好2014年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欠薪维稳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加强对清薪维稳工作的宣传发动,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梳理排查水利建设工程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置。确保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五水共治”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从2014年底开始至2015年2月初,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抓好水利建设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督查工作。要以水利建设工程为重点,突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逃匿等情况。
三、落实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预警工作,及时排摸掌握各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协调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做好水利建设工程审计及验收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要进一步完善清薪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落实欠薪应急专项资金,一旦发生欠薪事件,要立即介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对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要实现1小时现场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解决(元旦、春节期间3天内解决)。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清出水利建设市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四、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水利建设工程清欠工作的信息联系,加强专项检查期间的值守工作,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发现情况应及时上报。请各地各单位将清欠工作分管领导、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分别于2015年1月5日前、2015年1月31日前报绍兴市水利局建设安监处。
联系人:马阿祥,联系电话85164013,手机13606754865。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2月25日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4〕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