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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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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水利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市水利〔2014〕103号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属各处室(单位):

  现将《绍兴市水利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5月26日

 

绍兴市水利局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建〔2014〕21号)、《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绍市安委〔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绍兴市水利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弘扬安全文化,防范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由绍兴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各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本业务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安排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的专题学习与宣贯活动。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咨询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水利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水利建筑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悬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图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宣传资料,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营造全行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2014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生命的刻度》(需要的单位,请与北京水星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明媚,联系电话:010-58205708,58208976),并召开主题座谈会,撰写观后感。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剖析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以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参加全省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并通过专家授课、组织参加各级组织的知识竞赛等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普及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的效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和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四)全面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改活动。

  全市水利系统以“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全面开展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活动,要全员动员,全员参与,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注重实效,真正起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切实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水平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和征文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消防、交通、水利施工、水电生产、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竞赛,提高水利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和征文、水电站运行技能与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详见浙江水利网浙水建〔2014〕21号)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指导,精心策划。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从本地本单位特点出发,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走近群众、贴近单位生产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二)突出重点,虚实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与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结合起来。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注重宣传实效。要积极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开设的201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活动,积极向“水利安全监督网”和“浙江水利”、“绍兴水利网”报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便于相互交流与学习。

  (四)认真总结,发掘亮点。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建设。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安全生产宣传的长效机制,使安全生产宣传长期化、制度化。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将方案、总结和统计数据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与统计表(含电子版)分别于2014年6月1日、6月25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建安处。

  联系人:张寅  联系电话:0575-85730790

  邮箱:zhang1002yin2126.com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安全生产宣传

  演讲(场)

 

  征文(篇)

 

  知识竞赛(场)

 

  安全咨询(次)

 

  安全展览(场)

 

  歌咏比赛(次)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班(次/人)

 

  论坛(次)

 

  知识讲座(期/人)

 

  警示教育(期/人)

 

  送知识进企业(期/人)

 

  应急救援演练

  (次/人)

 

  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次数(次)

 

  排查出隐患数(处)

 

  隐患整改率(%)

 

  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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