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袍江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市本级河道保洁工作,根据《绍兴市区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3〕9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列入市财政补助范围的保洁责任单位开展半年度考核。请各地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准备相关台账备查,7月7日—7月11日,市水利局、财政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联系人:孟秀姿 传真:8516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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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