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水利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及换届,并就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调整及换届选举,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党内选举知识和党内民主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巩固和提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程序进行。
2.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围绕水利中心抓好党建工作,精心选配政治强、业务精、群众威信高、热爱党建工作的同志担任兼职党务干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3.“一岗双责”的原则。为了提高领导干部党建、业务一起抓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党建基础,原则上由机关处室(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各支部设置和委员职数设置
1.各党支部的划分。为便于各支部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局机关党总支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局机关共设7个支部,分别为:局机关支部,水政支队支部、设计院支部、河管办支部、引水处支部、水文站支部及局离退休支部。其中,机关支部由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设安监处、水政水资源处、防汛办、水库管理站、农村水利站、河道管理站、质量安全监督站组成。
2.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委员的职数为单数。本次换届选举,支部设置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纪检委员1人。其他符合条件的支部还可设置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青年委员)等。
四、选举方法
1.差额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一律采取党员大会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的比例不得少于20%。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候选人的产生。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前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3.选举结果的审批。各党支部的选举结果要报局机关党总支审批和备案。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选举前,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党支部要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推荐好委员候选人,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
3.严格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合法性。
4.新设立的党支部,由党总支指定的临时负责人组织选举工作。
5.各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日程和程序由各基层党支部自行安排,同时报局机关党总支。
6.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要正确处理好与当前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合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圆满完成,并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1.各党支部所属党员名册
2.新设立的党支部临时负责人名单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