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施工企业的入市备案管理,根据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绍市公管委〔2010〕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嵊州、新昌)水利工程投标施工企业集中进行投标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进入绍兴市(越城区、嵊州、新昌)参与2016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
二、受理条件:企业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备案;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绍兴市行政区域外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水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水利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绍兴市(越城区、嵊州、新昌)水利工程投标施工企业2016年度备案须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须知》;
三、受理时间:2015年12月16日— 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受理地点:绍兴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水利招标办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绍兴市水利局建设安监处(二)404室,财务处地址:307室。
招标办联系人:顾庆尧,联系电话:0575-89199024
俞方易,联系电话:0575-89199079
财务处联系人:王蕙雯,联系电话:0575-89199028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嵊州、新昌)水利工程投标施工企业2016年度备案须知
2.民工工资保证金须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