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水城办(治水办):
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绍兴市水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水城办〔2015〕4号)和4月16日市区农用自备船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推进农用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任务。根据绍兴市水城办安排,定于6月初对各地农用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3日至6月5日。原则按照越城区、绍兴高新区、柯桥区、袍江开发区、上虞区、滨海新城顺序开展,每地检查时间半天。
二、人员组成:绍兴市水城办、绍兴市水利局有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各地农用船集中整治情况。包括:1、方案制定及推进情况,长效管理措施;2、现场检查。每地检查2-3个村居,其中属地自行确定1个,检查组临时抽检1-2个。重点检查河道内有无沉船、船屋,停泊点设置,一村一策制订、登记编号、规范停放等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
1、检查具体时间绍兴市水城办、绍兴市水利局与各地联系后确定。检查组联系人:傅列成,89199031,邵永平,89199047。也请各地将联系人通联方式反馈检查组。
2、请各地将截止5月底农用船整治情况、下步安排、进度报表和完成整治的村镇名单(现场抽查用)等材料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发傅列成,邮箱:381112368@qq.com。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