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流域各地治水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工作部署和3月31日曹娥江省、市、县三级河长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曹娥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曹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目标任务。根据曹娥江“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治水办落实曹娥江“河长制”管理工作联系部门、分管领导、联系人,并将名单于5月8日前填报我局。(附件1)
2.请各地治水办对照绍兴市水城办“河长制”管理2015年治理目标任务要求,将曹娥江2015年治理目标任务每月完成情况于当月28日前填报我局。此外,请你们于5月8日前将今年来完成情况填报我局。(附件2)
3.请各地治水办、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曹娥江省级河长联系部门印发的《曹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工作计划》(浙水河〔2015〕2号),将流域重点项目季度完成情况于当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填报我局。此外,请你们于5月25日前将今年来完成情况填报我局。我局汇总后将反馈省级河长联系部门。(附件3)
联系人:黄 萍,电话,85164003,邮箱,1875032502@qq.com;傅列成,电话,89199031,邮箱,381112368@qq.com。
河长制进度函附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