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利施工企业: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延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5〕6号)文件精神,我局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将承担我市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延期培训考核工作。为高效开展延期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具体组织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期培训考核对象
我市凡持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每个有效期内,应至少参加1次由我局组织且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二、延期培训考核程序
1.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延期培训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情况和参加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审核。
2.施工企业向我局建安处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培训申请表》(见附表1)及《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培训申请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见附表2),加盖单位公章,报我局建安处。
3.考核人员参加由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和书面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延期考核合格证明。省水利厅将根据我局出具的延期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加盖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章。
三、延期培训考核组织
1.我局将根据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延期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核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发文通知。
2.我局将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主持培训事宜。
3.延期培训考核工作将根据我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费用,收取成本费。
4.培训使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读本》(浙江省水利厅编)。对考场作弊、替考等行为一律收缴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并统一交厅建设处。
四、其他事项
2015年6月30日之前为过渡期,省水利厅将组织一批延期培训考核,具体时间请关注省水利厅网站通知。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证书,均可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延期培训考试。
2015年6月30日之后将由我局组织延期培训考核,请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结合证书有效期情况,及时报名参加延期培训考核。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5月30日
101号附表1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培训申请表
101号附表2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培训申请汇总表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5〕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