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属各处室(单位):
现将《绍兴市水利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6月1日
绍兴市水利局2015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15〕17号)和《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浙安委办〔2015〕17号文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5〕1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推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绍兴市水利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加强安全法治、宣传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为重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强化引导,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绍兴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本业务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活动。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组织座谈、宣讲、培训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等,掀起“学安法、知安法”的热潮,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基层。
(二)积极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和征文等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水利施工、水电生产、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竞赛。要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组织开展的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方案见附件1)。要积极组织参与省、水利部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和征文等活动。
(三)积极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在水利建筑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悬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图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图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同时,通过媒体专栏专版、微薄、微信等渠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组织动员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一线从业人员集中观看和学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提供的警示宣传教育素材,如事故资料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图书《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以及水利部制作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之致命的有限空间》(水利部网站和水利安全监督网上播放)等,采取研讨交流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五)全面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
全市水利系统以“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以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活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对水利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针对夏季汛期特点,组织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提高企业(单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及职工自护自救能力。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开展,相互促进
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度汛;按照《水利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继续深化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整治;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三)加强宣传,丰富形式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注重宣传实效。要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咨询等多种活动,充分发挥水利信息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积极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开设的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活动,积极向“水利安全监督网”和“浙江水利”、“绍兴水利网”报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便于相互交流与学习。
(四)精心策划,认真总结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走进群众、贴近单位生产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建设。
请各地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2015年6月1日前,书面总结材料和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5年6月25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建安处。
联系人:刘敏、顾庆尧 联系电话:85164012
邮箱:dorisaqua@163.com
附件:1.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
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安全评价、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竞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发布,供各单位组织学习。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参与竞赛。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如本单位名称没有出现在系统内置名单中,请及时与竞赛客服小组联系。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竞赛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对组织奖颁发奖牌。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公布。
五、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动排名、自主竞赛的形式。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发布的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学习资料。竞赛试卷共50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各模块按一定比例随机生成,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如30分钟未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答题次数不限。个人当日答题最高分计为每日成绩,以个人每日成绩从高到低累计20天进行个人排名;根据单位参与竞赛人员的有效答题天数得分和单位参与竞赛人员的有效答题得分进行单位竞赛奖排名;根据竞赛总分和单位参赛率进行单位组织奖排名。具体规则见“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竞赛开设手机答题功能,参赛者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软件参与答题。具体规则见“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
六、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奖20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鼓励奖1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最终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参加答题单次分数达到60分,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8学时登记培训时间,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的可按16学时登记培训时间。
(二)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组织奖根据流域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黄 波
联系电话:18971673667
电子邮箱:bossienweb@126.com
附件2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安全生产宣传 | 演讲(场) | |
征文(篇) | |
知识竞赛(场) | |
安全咨询(次) | |
安全展览(场) | |
歌咏比赛(次) | |
安全生产教育 | 培训班(次/人) | |
论坛(次) | |
知识讲座(期/人) | |
警示教育(期/人) | |
送知识进企业(期/人) | |
应急救援演练 | (次/人) | |
隐患排查治理 |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次) | |
排查出隐患数(处) | |
隐患整改率(%) | |
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报送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部直属单位统计报送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5〕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