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根据市直机工委的要求,局机关党总支将在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谈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认真核准每位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党员的入党地点和入党时间(年月日),建立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台账。
2.各支部要在党员每年入党纪念日发送短信给予提醒、问候。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在纪念日一周内找该党员个别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肯定党员为党组织工作的成绩及其他方面的良好表现,并结合实际,指出不足,提出希望,明确其努力方向。同时,应认真倾听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思想上的困惑,结合开展送上一本好书活动。谈话应做好记录,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3.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对各党支部书记入党周年纪念日的谈话,各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对各党小组长入党周年纪念日的谈话。
4.党员入党周年逢十时,可结合实际,召开集体座谈会,畅谈党的培养、教育和为党组织工作的历程、体会,并邀请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5.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加强筹划,严格组织,激励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制度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附件
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制度
一、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是党组织负责人同党员之间进行个别思想交流和教育的一种形式。
二、慰问谈话一般应在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各党支部要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依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三、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分二个层次进行,党组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党支部书记由局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其他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小组长)负责。
四、谈话内容
1.要围绕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2.党员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五、对党员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党组织在与党员慰问谈话时,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体贴、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身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要把履行党员义务与维护党员权利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中,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教育和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激励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慰问谈话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采取个别的方式进行。慰问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心效果。慰问谈话后将谈心情况记入专门的记录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