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52号)和《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5〕12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绍兴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6月4日
绍兴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背景,全面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
6.设施设备器材检验检测情况;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配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各重点领域整治行动分工如下:水利勘测设计领域由建设安监处牵头,规划计划处、设计院配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由建设安监处牵头,质量安全监督站配合,河道管理站、水库管理站、农村水利站、投资公司分别负责本领域内、本单位内的整治工作;水利工程运行领域由水库站牵头,河道管理站、农村水利站配合;农村水电领域由建设安监处负责;河道采砂领域由河道管理站牵头,水政水资源处、曹娥江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水政支队配合;水文监测领域由水文站负责。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百日整治活动时间为6月5日-9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9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牵头组织好本地、本领域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平安绍兴”创建、“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等活动,统筹安排工作,充分整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
(三)巩固深化阶段(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推广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以反面典型教育、推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百日整治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具体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整治行动。
(二)组织检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迎接市安委办督查的准备,要经得起检查,我局建安处届时将组织抽查。
(三)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百日整治行动摸清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底数,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报方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建安处。
2.报材料。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分别在7月5日、8月5日、9月15日前,将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情况报我局建安处,报送内容为:主要做法、出动人员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数、下发执法文书数、《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见附件1)。9月20日前,将百日整治行动总结报我局建安处。
市水利局联系人:刘敏 、顾庆尧 联系方式:85164012。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
2.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填写说明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工商注册号 | |
企业规模 | | 所属行业 | |
职工人数 | | 主要产品 | |
标准化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G级 |
诚信等级 | □A □B □C □D □H |
有限空间类别 | □釜 □窖 □罐 □管 □烟囱 □其他 |
燃爆粉尘类别 | □铝粉 □镁粉 □植物 □其他 |
液氨制冷 | □是 □否 | 喷涂作业 | □是 □否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类 □放射类 □化学类 □物理类 □其他类 | 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 | □一般 □较重 □严重 |
重大危险源 | □有 □无 | 危险工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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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 |
社会化服务 | |
联系人电话: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填写说明
1.“单位地址”填写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地址需按照行政区域填写完整。
2.“所属行业”填写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行业、电子行业、电信行业、电力行业、食品行业、危化行业、化工行业、矿山、烟花爆竹、水利行业。
3.“企业规模”填写“规上”或“规下”。
4.“标准化等级”中的“G级”为规范化。
5.“诚信等级”中的H为列入诚信黑名单。
6.“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常见的有反应塔(釜)、贮罐、车载槽罐、地下管道、地窖、发酵池等。
7.“燃爆粉尘”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可爆炸的细小粉末,例如金属粉末(镁粉、铝粉、锰粉)、煤粉、塑料粉、植物粉末(面粉、木粉)、纺织纤维等。
8.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的其他类包括生物类、棉尘、嗜热性放线菌、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
9.危险工艺包括: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璜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
10.“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填写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情况。
11.“社会化服务”填写中介机构帮助隐患自查、隐患整改等服务记录。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5〕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