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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八湖”-萧绍运河(市水利局段)及城河有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7-14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八湖”-萧绍运河(市水利局段)及城河有机更新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5】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于绍兴主城区,共分为4段,北段为萧绍运河(市水利局段),东至公铁立交桥,西至王城西桥西侧河道;南段为南环河区域,东至阳明桥,西至山阴道上桥;东段为平水东江段,北至人民路北侧的游泳池,南至涂山路;西段为新桥江(胜利西路与西郊路段)和龙横江(环城河至新桥江段);另外一个点为治水纪念馆。  

  2.2 建设规模:河道长度约14.7KM,总面积约588公顷。招标估算价:约977.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河坎的改造、河坎的修复、桥梁的保护与修缮、铺装和园路的整改与增设、廊架的修缮、灯具管线的改造和增设、排水设施的增设、绿化的增补、厕所、管理房等古建筑的维护与修缮、和完善区内景点设施完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

  2.4 工程类别:  水利三类。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标段划分: /   。  

  2.7 招标方式   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2企业在绍兴市水利局备案(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在绍兴市水利局备案,且在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或CA网上投标报名(同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玖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单位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6.3中标方式:采用最高分中标,当总得分相同时,按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先;总得分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在最高分中随机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8月  7 日9:0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   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西路199号              地   址:绍兴市唐皇苑北区一幢二楼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张建松                 联 系 人:朱亦英                   

  电    话:     0575-85358095           电    话:   13357572511            

  招  标  人: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绍兴市“八湖”-萧绍运河(市水利局段)及城河有机更新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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