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三江大河工程2015年度汛方案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15年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5〕5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同意本工程度汛采用非汛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
二、基本同意工程导流方式和度汛方式:已完工河段依靠河道自身过流,尚在施工河段通过开挖土方外翻堆放形成临时包围围堰,仍依靠原有河道过流。
三、请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做好各个工序间衔接,加快施工进度,对施工重点部位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度汛和施工安全;汛情紧急时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采取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主汛期河道行洪畅通。
四、同意工程度汛组织保障和防汛设备物资准备。
五、度汛方案根据浙水建〔2015〕5号文件的要求上报省水利厅、省防指办和我局备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