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国务院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审批项目庙宇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1项。
实施条件:兼顾有关各方利益。
数量限制:无
实施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期限:20日承诺期限:7日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设施建设方案;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实施处室: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 系 人:张梦琦 联系电话:8862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