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根据绍兴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水利工作特点,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解明确如下:
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辉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炎松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局其他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各自线上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各自工作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人;
建设安监处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信息上报,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小水电建设、运行管理和新建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计划处负责水利规划编制实施、建设项目审核、防洪论证、水利统计与科技推广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质监站负责全市受监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河道管理站负责全市河道与提防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水库管理站负责全市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水库除险加固等相关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
农村水利站负责全市灌区、渠道、高效节水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市防汛办负责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全市水事纠纷调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水政渔业执法局负责全市水政、渔政执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引进及其质量安全,测报及防治水产的病虫害、疫病;
水文站负责全市水文测报、管理的安全工作;
引水处负责曹娥江引水工程运行调度、维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设计院负责水利勘测设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处室、局属单位分别负责本领域、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
绍兴市水利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