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要求,经电站创建自评和外部评审等程序,南山水库电站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电站达标评审,评审结果于2016年7月27日-8月2日期间在绍兴水利网公示,现已公示期满,无异议,评定南山水库电站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电站,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