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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  
 
绍兴市人大调研新昌水资源保护工作

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日前,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挺富一行来新昌县调研,就《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召开座谈会。新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柴理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军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新昌县政府及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汇报了贯彻执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工作情况,该县人大常委会就督查贯彻《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该县结合新昌实际,认真贯彻,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开展污染源头治理,全力剿灭劣V类水和Ⅵ类水。新昌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剿劣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县政府贯彻执行条例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并对县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调研组对新昌县贯彻执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工作表示肯定,并就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机制、强化宣传和严格执法等方面提出要求。调研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扩大知晓率。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治水成果,加强源头管理,提升科学治水能力,避免水环境问题反弹。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机制,推进科学治水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要进一步严格执法,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治水管水护水力度,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来源:新昌县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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