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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要闻  
 
绍兴市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通过省级评估考核

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 字号:[ ]

  11月15日至16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浙江省水利厅专家组来新昌县现场评估考核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
  该工程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引导作用,以县(市)域为单元,通过长期治理形成的防治规模较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示范作用显著,并集中反映所在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特点的工程,具有全国性、广泛性和综合性等特点。
  新昌县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了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改革。今年3月份新昌县水利水电局着手创建该工程,精心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以加快生态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做到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众互动,形成创建活动的工作合力,在全省率先应用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无人机等先进水保技术手段,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370.12km2,年土壤侵蚀量减少119.45万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62.11%,土壤侵蚀量减少率为45.8%。
  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召开会议听取验收汇报、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的考核评审后认为,新昌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水利部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申报条件和评定标准要求,同意推荐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
  来源:新昌县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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