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交流 >> 新昌县
新昌县  
 
新昌:水库山塘保安建设不留“尾巴”

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新昌县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水库山塘保安工程存在的已完工却未及时验收或历史遗留原因迟迟验收不了的问题,集体会商、合力攻坚,确保水库山塘保安建设不留“尾巴”。
  1.集体问疹。在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水库山塘验收专题会议,集中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认真查找破解问题的方法,找准症结、问疹开方。针对存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重点对历史遗留问题,参照已验收类似工程的处理方式提出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局科室(站所)和人员的职责分工,限期完成。
  2.销号管理。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为前提,按照“一库一策、区别对待、集体会商、合力攻坚”的思路,在分管副县长的关心重视下,在相关乡镇、街道的配合下,加强分析研究、倒排时间表,每10天开展专题督查、一个月3次现场办公,“验收完成一座,即销号一座”。
  3.举一反三。一是有规可循。按照《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等要求,重新制订了《新昌县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二是打造样本。结合本县实际制订质量控制的要点,并根据项目特点,组织整理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验收资料样本、1-10万方山塘综合整治验收资料样本、万方以下山塘整治工程验收资料样本,细化到种类评定表格及验收意见的样式。三是现场指导。对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及时指导,做到水库山塘加固项目在实施前即能明确完成后的验收资料要求,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解决工程验收难的问题。四是加强督促。强调工程建设和资料收集同步,为及时完成验收做好资料准备。对计划时间内未动工建设或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或不及时提供资料而无法组织完工验收等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计划。
  新昌县共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111座、1-10万方山塘532座、万方以下(500方以上)山塘2000多座,总蓄水量达3.08亿立方米,对全县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居民饮水、防洪保安及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几年来,相继实施了针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千库保安以及强塘工程建设,一大批水库山塘继续安全运行,正常发挥项目效益及投资效益。据统计,2010年以来,共除险加固水库54座,综合整治山塘160座,留有“尾巴”的有15座,通过一年多的攻坚,全部成功“销号”。目前,该县所有水库山塘加固项目完成一座验收一座,验收工作当年完成,不留“尾巴”。

 

    来源:新昌县水电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