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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  
 
上虞区“零容忍”整治水上船屋确保河道畅通

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恢复河道行洪排涝功能,优化水环境,上虞区对全区的水上船屋进行了集中清理,今年已拆除违法搭建船屋28处,恢复水域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一是摸清问题销号管理。对全区河道水域开展全覆盖实地巡查,经调查核实后共摸排水上违建船屋28只,船只200只,面积1.3万平方米。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对船屋建立问题清单,每只船屋都列出方位坐标、现状照片、违建面积、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要素,并对照节点进行销号管理,拆除一只销号一只。二是加强联动集中整治。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和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逐户上门动员,进行政策和法律劝说,共有23只船屋在规定期限内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接受整治的5只船屋,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次予以强制拆除,为防止船屋死灰复燃,在清除船上建筑之后,同时对船体进行拆解。三是建章立制长效监管。建立纵向带动、横向联动、内外互动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职责,打破水环境监管条块分割局面,达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的。加强巡查力度和联合执法力度,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严禁新增水上船屋。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涉水法律、法规,营造爱水护水的社会氛围。
  来源: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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