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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渔政社会化管理模式在全市推广

日期:2017-1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3月份以来,新昌县积极推进民间禁渔护渔工作,选取镜岭镇溪西村和坪桥村作为试点,打造渔政社会化管理新模式。11月2、3日,全市渔政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新昌召开,市水利局副局长、水政渔业执法局局长徐国牛指出,新昌县将保护渔业资源属地化、具体化、制度化、社会化的做法,是执法力量的延伸,是监管端口的前移,值得全市渔政执法部门学习借鉴。
  1.政府重视是关键。新昌县渔政社会化管理创建工作自3月开展以来,市水利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调研指导,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创建民间生态护渔活动与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新昌县水利局迅速行动,制定《新昌县民间禁渔护渔实施方案》,明确调查摸底、组织动员、工作实施、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及时间结点,乡镇人民政府鼎力协助,指导镜岭镇溪西村、坪桥村在长期自觉承担对村内河道水域的护渔任务实践中,转型为形成一套规范的社会化管理机制,改变了该县渔政管理“救火式”执法的被动局面。
  2.部门联动是保障。渔政社会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渔政积极主导、公安部门大力协助、群众村民参与的方式,实现渔政队伍专业管、公安派出所属地管、当地政府参与管的“三管”齐下模式,初步形成了该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渔业违法行为,使电、毒、炸等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得到了一定恢复。民间生态护渔不仅是新昌渔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也是生态护渔责任属地化的创新。
  3.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是基础。今年以来打击溪流电鱼、毒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作为渔政执法的重点工作和突破口来抓,该县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普法等活动,大力加强对《渔业法》、《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沿河沿岸树立《新昌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将民间禁渔护渔和村级渔业生态修复补偿纳入“村规民约”并上墙;试点村开展了漫画宣传,在农民文化节村级文艺宣传活动中体现民间禁渔护渔主题,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据悉,镜岭镇溪西村和坪桥村都是新发展的乡村旅游特色村,村民对水域生态保护有比较强烈的愿望。该县水利局因势利导,在今年7月相继帮助指导成立了各自的护渔小分队,由各村村委主任兼任队长,本村7-10名有一定威望、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群众为队员。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制度,配置了固定的备勤室和专业器具。自成立以来,溪西村护渔小分队开展管理巡查16次,出动人员80人次;坪桥村护渔小分队开展巡查13次,出动人员91次;两支小分队交叉巡查3次;共清理违规网具10余套,协助水政渔业执法大队查处案件3起;广泛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者。
  民间禁渔护渔,是该县实行渔政社会化管理的一种创新尝试,试点工作的成功,为下一步全县面上铺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将有效解决目前执法队伍单一、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
  来源:新昌县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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