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绍兴市本级2016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金额经船主申请,村(社、公司)、乡镇(街道)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终由浙江省渔船管理系统测算、核定产生。现将绍兴市本级2016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名册按乡镇(街道)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相关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信函或电话反映问题。公示时间7天,自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具体发放名册见附件。
联系电话:85160058(局机关纪委)、81503905(市水政渔业执法局)。
联系地址:越城区马臻路441号(市水利局)、越城区越西路199号(市水政渔业执法局)。
绍兴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