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新昌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适用于列入项目县建设计划的项目,包括: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将选择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安排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内的项目。
《细则》强调了该县水利水电局是项目县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计划、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和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监管;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政策处理和建后管护责任的落实等工作。
来源:新昌县水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