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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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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绍市水利党组〔2017〕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支撑和保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教育为先,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两准则三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种意识”。
  (二)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及时发现、宣传水利系统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认真开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营造良好教育氛围。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上级工委部署,组织参加“家风正、作风纯、政风清”书画比赛等活动。利用“治水讲堂”和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抓好工作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及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全面构建“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抓本部门全体人员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工作监督。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推进日常检查和专题督查工作的长期化和经常化,确保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坚持改革发展,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积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深化水利改革发展。以实现“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行业管理为抓手,不断优化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下放事权的事前事中指导监管,全力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出台《绍兴市水利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施工、监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准入把关。加强招标评标监管,推行同步公示中标单位业绩制度。执行《绍兴市水利工程现场督查办法(试行)》,对市级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落实定期集中检查制。强化诚信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惩戒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三)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干部人事、计划与工程审批、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持续开展失职渎职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市委“26条办法”、“六个严禁”和水利行业“六个不准”,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工夫,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省市“五水共治”、“八大战役”总体部署,细化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全过程加强“清单式”管理。深化落实“日志式”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职工管理考核体系,坚决防止消极畏难、懒政怠政和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的现象发生。组织开展“勇立潮头创新业、争创一流当标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激情,以非凡的精神状态推动绍兴水利实现新的发展。 
  (二)强化纪律效能督查。以“当日事当日毕”为目标导向,以“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为基本原则,全面推行公务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即办制。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或问责慢作为、不作为、不守纪的单位和个人,不断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驰而不息抓好“四风”整改。
  (三)崇尚实干用人导向。强化示范带头,以“一对一”联系区(县、市)、“千人万项”服务指导、青年人才“1+1”帮带培养等活动为载体,深化“亮旗”行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为民宗旨意识。坚持“重实干、讲实绩、求实效”的用人导向,注重提拔重用在剿灭劣五类水、推进“双十”水利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干部,不断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依规治党,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断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督查提醒。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抓早抓小为关键节点,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二)落实问题处置。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受理和调查群众举报信件和来电来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对重大线索和问题,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做好案件报批报备工作,把好纪律审查质量关。
  (三)支持纪检履责。加强机关纪检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督职责。加强与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的沟通,认真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的报备办法(试行)》,通过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协商、协同专项检查等方式,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履行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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