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6〕44号),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长制水利工作的通知》(浙水河〔201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金 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吕永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国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级)
孙炎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 涛 局办公室负责人
周志星 局规划计划处处长
王东卫 局建设安监处处长
马阿祥 局水政水资源处处长
袁晓华 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人
徐诗军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蔡亚军 市水政渔业执法局副局长
徐 旻 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谢振华 市水库管理站站长
何钢伟 市河道管理站站长
黄庆良 市农村水利站站长
戚正梁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丁飞跃 市水文站站长
张玉浩 市曹娥江引水工程管理处主任
韩校生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河道管理站,何钢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河长制水利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河长制工作中水利任务的监督、指导及相关考核工作,对口联系省水利厅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
绍兴市水利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