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绍兴市本级水利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拆迁以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等政策处理工作;
2、负责绍兴市名贤馆和治水纪念馆的日常陈列、展品的收集更新及绍兴市水文化研究的开展与宣传等工作,做好管理范围内设备设施维护、保洁保养等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制定绍兴市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的相关标准、制度、计划等;
4、负责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绍兴市市级水利风景区的审批工作及已建市级水利风景区的复评工作;
5、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绍兴市基层水利科技推广活动,组织绍兴市水利科技推广成果的评估、申报与奖励;
6、负责开展绍兴市范围内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组织绍兴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交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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