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水文行业管理的业务指导;承办编制全市水文行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水文相关政策和水文行业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全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业务管理,承办全市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通报等编制工作。承担辖区内水文站网调整计划和国家基本水文站的设立、撤销、迁移、改级等初审;指导全市基本水文站网的建设与管理,参与提出市级立项的水文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议。指导全市水文信息化工作;组织市级报汛计划及防汛水情预报工作,协调跨县的报汛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水文防汛通信和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划。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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