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建设安监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视力保护色: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水利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绍兴市水利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水利局

2017年6月2日

绍兴市水利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办建〔2017〕8号)和《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7〕20号)精神,为全面贯彻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环境,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绍兴市水利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围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水利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保持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机构

  绍兴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本业务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一是组织发起“一把手”和“企业家”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见附件1),各地要组织属地企业家撰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会文章和建议,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口宣讲,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三是各单位和工程负责人要面向本单位职工采取谈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交流研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层层动员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观摩,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和参与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制作安全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见附件2)、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17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方案》(见附件3),做好竞赛组织发动,参赛单位信息录入平台等工作,鼓励从事水利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要组织好全省水利行业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参与竞赛,争取取得较好成绩,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竞赛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竞赛,按照《全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竞赛》(方案见附件4),组织一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以隐患为单元,以有效整治隐患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地各单位在全面参与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参赛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竞赛活动,于2017年7月5日前,将申报表格以及成果报告,以电子版打包形式发送至水利局建安处。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采购和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水利部已制作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组织集中观看、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敲醒安全警钟。

  (六)参与水利部与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一是水利部将利用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开展宣教活动,开设水利安全生产微科普专栏,举办“安全生产我有话说”活动,举办微新闻大赛,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水利部将组织2017年度《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游戏活动,通过趣味游戏,学习安全知识(方案见附件5)。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三是认真组织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百场安全生产主题宣讲会、贯彻落实《意见》征文、网上随手拍、网上“隐患曝光台”和“浙江安监”微信公众号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

  (七)积极参加摄影比赛和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活动

  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全最美”摄影作品。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生动反映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效,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参选全省比赛。“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作品以微电影、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纪录短片、动画、动漫等均可,格式为MP4或mpg格式的高清视频,各参赛单位将作品于6月25日前报省水利厅和市安委办同时发送作品电子版至绍兴市水利局建安处。

  摄影作品要求:(1)必须原创。(2)需提交原始电子版本,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幅。(3)需邮寄10英寸冲洗照片。统一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和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于6月20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和市安委办同时发送作品电子版至绍兴市水利局建安处。

  (八)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和本地区的部署,积极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最多跑一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智慧用电”等专题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明确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细。

  (二)突出营造环境,形成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意识,广泛动员水利一线的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三)加强督导宣传,总结推广经验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活动深入展开。要做好相关活动信息的收集、编发和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督导考核制度,对照2017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评分表见附件6),认真组织自评,并按时上报自评材料。

  (五)认真总结,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为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信息报送工作:

  1.6月6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电子版)报送绍兴市水利局建安处。

  2.活动期间请各单位联络员于每周二下班前将上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绍兴市水利局建安处。

  3.7月1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绍兴市水利局建安处。

  联系人:韩力球,联系电话:89199079;

  联系邮箱:1656988401@qq.com;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

   

  附件:1.“一把手”和“企业家”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竞赛方案

  5.《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游戏活动方案

  6.2017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考核评分表

  7.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最新信息
·我市积极应对第一轮梅雨强降雨
·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专题督查入梅防汛工作
·柯桥区首次划定禁止洗涤洗澡水域助力剿劣
·周志星带队对口抽查嘉兴市防汛工作
·我局组织收看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开幕式直播
·我局组织收看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开幕式直播
·市防指部署梅雨期防汛工作
·陆游故里项目顺利通过工程预验收
·新昌县举办水库山塘巡查员业务培训
·柯桥区联合检查苗种淡化场确保白对虾苗种品...
·嵊州市开展防汛业务知识培训
·市水技站与人大代表面商两会提案
·马卫光专题检查指导防汛工作
·省水利厅督查组对诸暨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
·省政协副主席王建满调研嵊州市剿灭劣Ⅴ类水...
·柯桥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受关注
·我市对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开展...
·上虞区水利局召开标准江堤、海塘标准化管理...
·省督查组督查我市“一打三整治”综合执法工...
·柯桥区兰亭镇全力推进“三清”行动
更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