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大常委会即将对《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评估,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8月11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交流会,副局长徐国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林业、教育、综合行政执法、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以及市水务集团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会。
会上,各部门汇报交流了自《条例》实施以来,在用水总量控制、节约用水、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水域保护、禁止区域划定及宣传劝导、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后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建议。
徐国牛对各部门前阶段《条例》贯彻实施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是我市首批地方性法规之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条例》的贯彻实施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两美”绍兴的重要举措,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希望各部门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做到宣传再加力、责任再落实、任务再明确、措施再加强、监督更有力。
来源:局水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