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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期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工作

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8日,诸暨市宏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的入河排污口通过集中评估,全市的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工作基本告一段落。
  我市的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是按照《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来开展工作的,6月底前完成省、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在县(市、区)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9月底前全面完成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我市各级水利部门年初摸清了全市17座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海)排污口的基本情况,经省厅确认我市需开展审核登记的13处入河排污口。经评估:我市13处入河排污口排入的水功能区2016年水质全部达标,不存在法律明令禁止设立排污口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环保局发文加强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开展新增入河排污口论证审核工作,并与涉河涉堤建设审批相衔接。
  来源:局水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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