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市河管办进行了2014年至2015年本级河道运行管护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绍市审调报(2016)13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结果表明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河管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制定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管护,探索市场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益,重视群众投诉,管理取得实效,分工协作,履行职责,河道运行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的开展。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之一: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执法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已主动和水政渔业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联系沟通,在我办绿化、河道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乱搭乱建、设摊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办将加强巡查,一经发现,主动报案,执法局会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作,共同维护好河道管理秩序,减少执法盲区,齐心协力推动“五水共治”工作。
发现问题之二:资产移交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目前市河道综合投资公司正在进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等大环河、鉴湖等相关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经市财政局批复后,根据市水利局总体安排,陆续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我办已陆续更新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和投资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后续移交后使用者与权证一致。
发现问题之三:物业管理未建立相互监督核对机制。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物业租赁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考核细则》,严格合同化管理,同时完善“一物一档”资料管理,做到物业有批复、照片,出租有审批、合同,招租有评估、交割,收费有统计、凭证。切实推进物业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大与财务的日常对接、联系工作,确保催有依据、收有凭证、对接有明细。
三是健立租金定期提醒制度,对照合同情况重新梳理年度应收缴房屋租金,对租金即将到期的租赁户,做到主动联系,提前告知,限时催交,确保租金缴纳时间不空缺、不拖延,并做好财务对账。财务对收缴的租金严格按合同进行核对,及时入账并出具发票。
发现问题之四:存在物业未公开招租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对新物业和到期的11处物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部实行公开租赁和招(拍)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对永和塔院、秋水别苑2处物业,我办将在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和物业租赁管理制度,全部实行公开租赁和招(拍)租。
三是考虑到大叶池小区营业房目前出租条件无法统一,加之面积小、单体多、交易费用高等原因,结合市审计组提出的有关建议和现状管理实际,我办先行完成了小区营业房租赁期限统一调整工作。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物业租赁管理制度,规范执行程序,并加大与社区、个体户的日常沟通、协调,对调整结束且租赁期满后,分片划定经营方向,明确租赁用途,采用整体连租方式全部实行公开招(拍)租,确保物业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更加高效。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河道管理。
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为抓手,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加强检查,加强宣传,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坚决防止整治成果出现回潮现象;完善“一河一档”台账制度,进一步落实每条河道的巡查责任人和保洁船只,加强与属地河长及属地镇、街沟通,明确每条河道的保洁重点和难点,确保保洁效果;完善河道保洁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及时对保洁检查情况反馈承包单位,巩固河道清理成果,健全和完善河道保洁责任河长制。任务要下给养护保洁单位,在河道保洁基础上,做好两岸的美化、绿化、达到景观河效果,创建“生态休闲河道”。
(二) 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规范运行。
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标准化管理课题为指导,建立与环河管理相适应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修订河管办相应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要求绿化养护、水面保洁、物业管理、设施维护、景区安保、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等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思路,制定标准化管理细则,从而提升环河管理整体水平,更好推进环河管理规范、创新运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五水共治”。
加强设置点位的监控,通过电子信息手段进一步强化监管,增加监控点位、防汛设施等,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配合监督涉河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范围内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要突出治污水、保供水、防洪水、排涝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思路,推进“五水共治”,打造美丽绍兴。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