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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要闻  
 
长春市水利同行来我市学习考察河长制工作

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6日,长春市水利局副局长田志坤等一行10人来我市学习考察河长制工作,副局长王建勇陪同。
  考察组听取了关于曹娥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就河长制考核机制和机构设置、联系部门职责、曹娥江河长制“一河一策”推进实施以及绍兴市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我市是浙江省最早实行河长制管理的城市之一。2012年10月,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此后,我们坚持把落实好“河长制”作为推进长效治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在全市建立了覆盖每条河道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同时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考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做法,表示将积极借鉴绍兴河长制在领导重视、体制机制健全,重点突出,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快推进该市河长制工作。

 

  来源:市河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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