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范性文件(我局为清理责任部门)以及2015年清理规范性文件后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水利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绍兴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绍兴市水利局
2017年10月27日